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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文化著作选读系列(四)——两种主权观

第四篇,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的《两种主权观》。作为一个曾经的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我一度坚信主权高于一切——甚至高于人的生命价值(讽刺的是,共产者最初是反对“国家主权”的)。这篇文章提供了一种不同的视角和思考方法。我现在仍然是一个爱国者(但不是一个国家至上的爱国主义者),仍然不敢武断地说人权一定高于主权,因为这个问题过于复杂,无法给出简单的概括,但至少我不会再笼统地认为在任何主权与人权冲突的情况下都应该牺牲人权保障主权。 两种主权观 安南 科索沃危机发生之后接踵而至的东帝汶悲剧,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一个问题的关注,即在大批民众死亡和遭受苦难,应该负起责任的国家不能或不愿制止之时,国际共同体需要及时地加以干预。 在科索沃危机中,一些国家没有寻求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就进行干预。在东帝汶危机中,安理会只是在得到印尼政府的请求之后,现在才授权予以干预。我们都希望,这种干预将迅速地稳定局面,然而,数百名或许数千名无辜民众已经死亡。正如五年前发生的卢旺达危机那样,人们指责国际共同体采取的行动太少、太晚。 这些先例无一可以成为令人满意的新千禧年模式。正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在发生大规模系统性违犯人权行为时,国际共同体不能袖手旁观。我们还明白了,如果要得到全世界人民的持久支持,这种干预必须立足于合法性原则和普遍性原则。我们需要使我们的国际制度更加适应于一个出现了新演员、新责任和新的和平与进步可能性的新世界。 特别是由于全球化和国际合作的力量,国家主权在其最基本意义上正在被重新加以定义。国家现在被普遍认为是一项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与之相反。与此同时,一种重新兴起的、范围广泛并日益扩展的个人权利意识,强化了个人的主权,即联合国宪章和后来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当我们今天读到联合国宪章时,我们就更加认识到,联合国宪章的宗旨是要保护人类的个人,而不是保护虐待他们的人。 世界上发生的这些变化并未使棘手的政治选择变得更加容易,但却迫使我们重新想到以下这类问题,例如联合国如何回应人道主义危机,为何某些国家愿意在某些危机地区采取行动,却不愿在另一些地区行动,尽管这些地区的死亡与苦难程度同样严重甚至更加糟糕。从塞拉利昂到苏丹,从安哥拉到阿富汗,那里的民众所需要的不只是同情的言辞,他们需要真正的持久的支持,帮助他们结束周期性的暴力,为他们提供一个得到和平与繁荣的新机会。 卢旺达的种族灭绝事件表明,面对大规模屠杀而袖手旁观,会造成多么可怕的后果。但今年科索沃冲突提出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即没有获得国际共识和明确合法授权的行动的后果问题。 一方面,一个地区性组织没有获得联合国批准就使用武力是合法的吗?另一方面,听任大规模系统性地违犯人权、造成严重人道主义后果的行为继续下去而不加以阻止,这是可以允许的吗?在科索沃危机中,国际共同体未能协调这两种引人注目的利益,只能被看成是一场悲剧。 我认为,为了避免下一世纪重演这种悲剧,国际共同体不仅在应该制止大规模系统性违犯人权行为(无论在何处发生)这一点上,而且在决定应该由谁、在何时采取何种必要行动的方式上,取得共识是非常重要的。科索沃危机及其后果引出了一场具有世界重要意义的争论。对于争论的双方,我们都可以提出几个他们很难以回答的问题。 一些人认为没有获得联合国批准就使用武力,是对未来国际秩序的最大威胁。我们可以问他们:暂且不管科索沃,请想一想卢旺达;暂时想象一下,在那些导致种族灭绝的黑暗日子里,曾经有一个准备并愿意以行动保护图西族人民的国际组织,但安理会却拒绝或者拖延为这个组织的行动开绿灯;在恐怖已经开始发生时,难道应该让这个国际组织站在一旁无所事事吗? 另一些人认为科索沃行动开辟了一个新时代。在这个时代,国家和国家集团可以不顾已成立的执行国际法的机构,而自行采取军事行动。我们同样可以问他们:这类干涉是否存在暗中损坏这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创建的不完善的但却具有活力的安全制度的危险性?是否会树立一种关于未来干涉的危险先例、这种先例缺乏关于在何种条件下谁可以援引这些先例的清晰标准?联合国宪章并没有否认超出国界之外的权利。联合国宪章说:“除非具有共同利益,不得使用武力。”什么是共同利益?谁来定义它?谁来捍卫它?要经过谁批准和采取何种干涉手段?在寻求这些急迫问题的答案时,我认为需要特别小心地考虑关于干涉的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干涉不应仅仅被理解为使用武力。世界现今发生的许多没有引起人们注意或没有受到挑战的危机,其悲剧性的讽刺意义在于,它们可以通过其危险性远远小于今年我们在南斯拉夫所看到的那种干涉行动来解决。然而,全世界对于维护和平、人道主义援助、恢复经济和重建家园的支持程度,因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危机而具有极大的差异。如果对人道主义行动的新承诺要获得全世界人民支持,它就必须是,并必须被看成是对于任何不同地区或国家都一视同仁。人类毕竟是不可分割的。 第二,显然,传统的主权观念并不是采取有效行动处理人道主义危机的唯一障碍。国家确定其利益的方式也具有同样的重要性。自冷战结束以来,世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担心我们关于国家利益的观念并未随形势变化而发生相应变化。在新的一个世纪里,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更广泛的关于国家利益的定义。它将引导各国为追求共同目标和价值而更紧密地团结起来。在人类今天面临许多挑战的情况下,各国的集体利益就是国家利益。 第三,在有必要进行武力干涉时,有权根据国际法批准使用武力的联合国安理会,必须能够起来迎接挑战。我们绝不能只有两种选择:或者在面临种族灭绝时(如卢旺达),为了维持安理会的团结而不采取行动;或者在安理会发生分裂的情况下,某个地区自行采取行动(如科索沃)。在这两种情况下,安理会应该能够找到维护联合国宪章原则的共同立场,并为保卫全人类而采取行动。 安理会的威慑力具有与它的执法力相同的重要性。除非它能够在理由公正、手段可行的情况下,集体地显示自己的威力,它在全世界人民心目中的可信度就会受到损害。如果发生犯罪行为的国家知道国界并不能提供绝对的保障,安理会将采取行动以阻止最严重的反人道主义罪行,它们就不会认为自己可以免受惩罚从而让这种行为继续进行下去。联合国宪章要求安理会成为人类“共同利益”的捍卫者。在这个人权的时代、相互依赖的时代和全球化的时代,除非安理会成为这种角色, 就会被其他组织取而代之。 第四,在战争结束之后,国际共同体对和平的支持必须如同对战争的支持一样强大。在这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保持连续性。正如我们对人道主义行动的支持那样,如果它要具有合法性,就必须具有普遍性;我们对和平的支持也不能一旦停火就立即结束。如果要保障持久和平,战后的工作所需要的技巧、牺牲和资源并不少于战争时期。 这项正在发展中的、主张为保护公民不受大屠杀而进行干涉的国际准则,无疑将继续对国际共同体提出深刻的挑战。在某些地方,它将遇到不信任、怀疑甚至敌视。但我认为,总的说来,我们应该欢迎它。为什么?因为,尽管实行这项准则会遇到各种困难,它确实表明,人类今日已经比过去更不愿意容忍民众遭受苦难,并更加愿意为它做点事情。 (曹世华译。原载1999年9月18日英国《经济学家》/读者推荐) (联合国秘书长 安南 1/2/2002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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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文化著作选读系列(三)——民主的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

  第三篇,印度学者、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的《民主的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这是一篇关于民主是否是一种普世价值的讨论文章,当然作者给出了 肯定而乐观的答案,我认同这样的判断;当然您也有反对的自由,只不过如果您为了满足被极权统治的快感而强迫我去悦纳极权统治,那我只能抱歉地对您说一声: “去你妈的。” 民主的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阿玛蒂亚·森     1997年夏天,日本一家主要报纸请我就二十世纪中发生的最重要的事谈谈自己的看法。我发现这是个很少遇到的引人深思的问题,毕竟在过去的百年当中发生了 那么多重大的历史事件。欧洲的帝国,特别是在十九世纪中居于支配性地位的英、法帝国,终于没入了历史。我们亲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看到法西斯主义和纳粹主义 的兴起和衰亡。目睹了共产主义的崛起,以及它的没落(如在前苏联阵营)或大幅度的变革(如在中国)。我们也注意到,西方世界的经济支配地位已被一种新的经 济格局所取代,在这一新的经济格局中,日本、东亚和东南亚有着更大的影响力。虽然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现在正面临一些金融和经济问题,但这并不会改变上述的世 界经济格局过去几十年来的演变态势(若观察日本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变化,则其重要性的提升几可追溯至百年前)。过去的这一百年确实不乏重要的历史事 件。   然而,若要在二十世纪里发生的诸多进步当中选择一项最重要的,那么,我会毫无困难地指出,那就是民主的兴盛。我这样讲,并无意否 认其他同样具重要性的历史事件,但我想指出的是,到了遥远的将来,当人们回首这个世纪的历程时,他们就会发现,民主制度出现后被广泛地接纳为政府的组成方 式,除此之外恐怕没有比这意义更重大的事了。   当然,民主的理念实源于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此后各国都尝试过零星的致力于民主化的努 力,印度也是如此[1]。在古希腊,确实形成并认真地实施过民主的理念(尽管范围有限),而此后这一实验却瓦解了,被更专制、缺乏制衡的政权取而代之了; 而那时在其他地方则尚未出现过其他任何形式的民主制度。   所以,我们所了解的民主制度是经过了很长时期才出现的。民主制度作为一种有效 的统治方式,它逐渐成长直至最终居于支配地位的过程是由一系列历史发展进程所组成的。这些事件包括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的签署,十八世纪的法国大革命和 美国革命,以及十九世纪在欧洲和北美选举权的扩大等等。然而,直到二十世纪,民主的理念才被确立为在任何国家都适用的“常规的”政府形式──无论在欧洲、 美洲、还是亚洲或非洲皆然。   关于民主的思想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念,它是崭新的、典范式的二十世纪的产物。当年通过宪章运动强制 性地限制英国君主权力的反叛者们,把民主完全视为单纯地为其本地需要服务的理念。相比之下,为美国独立而战的志士们和法国大革命中的革命者则作出了巨大的 贡献,是他们帮助人类懂得了,必须把民主变成在人类社会里通行的制度。不过,他们在实践中提出的要求之重点,也仍然有相当的地域局限性,实际上限于北大西 洋的两岸,而且是以该地区特殊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历史为基础的。   在整个十九世纪里,民主思想的理论家们觉得,议论一个国家或另一个国 家是否“适合于民主制度”是十分自然的事情。直到二十世纪,这一看法才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承认,这样提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根本不需要去判定一个国家是 否适合于民主制度,相反,每个国家都必然在民主化的过程中变成适应民主制度的社会。这一变化的确是个重大的变化,它把民主理念潜在的影响扩展到了历史和文 化各不相同、富裕程度千差万别的数十亿人当中。   也正是在本世纪,人们最终接受了这样的理念,所谓的“成人的普选权”必须包括所有的成 年人──不仅仅包括男性,而且也包括女性。今年一月我有幸会见了一位享有盛名的杰出女性、瑞士总统露丝.德雷福斯女士(RuthDreyfuss)。这次 会见令我浮想连翩,仅仅在二十五年前,瑞士的妇女还没有选举权呢。我们终于在本世纪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民主的举世普适性就象善行一样,是不应对之加以限制 的。   我不否认,民主价值观的普适性这一诉求受到着各种挑战,这些挑战形式各异,来自不同的方向。实际上,这正是本文要讨论的主题之 一。在下文中,我将回顾民主的价值观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诉求,并分析围绕着这一诉求的种种争论。但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有必要明确地把握这样一个概念,即在当 今的世界上民主已经成为支配性的信念。   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环境中,都有一些占优势的信念,它们似乎被尊为一种普遍性规则,就象在计 算机程序中预设(default)的安排一样;除非这些信念提出的要求以某种方式被完全否定了,否则,在一般情况下这些信念往往被视为是正确的。尽管民主 制度尚未成为在所有国家都施行的制度,虽然民主的理念也确实还未被所有国家一致接受,但按照世界上通行的一般看法,现在民主政治已被视为大体上是正确的选 择。只有那些想抵制民主政治、以便为非民主制度辩护的人们,还在那里竭力排斥民主的理念。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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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文化著作选读系列(二)——无权者的权力和反政治的政治

  第二篇,是李慎之先生为哈维尔文集写的序言,题目叫做《无权者的权力和反政治的政治》。这篇文章当初给我的震撼在于它为政治这个我一向认为肮脏而恶心的东 西——无论是在极权国家还是民主国家——作出了一个全新的界定,并且告诉我们如何作为一个有尊严有良心的人和公民而活着,使得我对于未来不至于绝望。 无权者的权力和反政治的政治:后极权主义时代的人生哲学——《哈维尔文集》序李慎之     捷克现任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是我们时代杰出的思想家。他首先以戏剧家著名,后来又成为突出的异议人士、哲学家,最后因为一九八九年底柏林墙被推倒以后捷克斯洛伐克与一系列中东欧国家发生革命而被推为总统,到现在已经九年了。     虽然他拥有极其耀眼的头衔,但是历史将永远记得他是一位促成了后极权主义结束的思想家与实践家。他最大的功绩就在于教导人们如何在后极权主义社会尊严地生活,做一个真正的人。     哈维尔出生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不到两年半,希特勒的铁骑就占领了他的祖国。他十二岁的时候,也就是一九四八年,发生了二月革命。因此,哈维尔一生迄今 为止六十二年的时间绝大部分都是在右的和左的极权主义之下度过的。虽然他几乎没有过过比较正常的生活,但是由于良知,由于他相信“潜藏于人民心底的人道的 与民主的传统”,他还是能够对极权社会作出深刻的反思与批判,为争取真实的生活而奋斗。他坚持不懈地这样做了,终于成功了。     哈维尔成年之后大部分时间所生活的社会是他所谓的“后极权社会”。哈维尔所用的“后”是西方文字中的POST,即后工业化社会与前工业化社会之“后”,相 当于“在……之后”的“后”。但是,我认为这个“后”在西方文字中应是与EARLIER相对的LATER,相当于前汉与后汉之“后”。因为哈维尔所说的极 权主义社会与后极权主义社会,在道统上与法统上并无改变,在性质上也没有本质的区别,而且如果把他所描述的社会认为是极权主义之后的社会,那末捷克在一九 八九年底革命成功,他出任总统以后的社会,如果不算做极权主义之后的社会又是什么社会呢?     还有一点,我对捷克的历史近乎无知。我不知道那里的后极权主义应当从什么时候算起。哈维尔的文章里有一处把一九五六年人民起义被镇压以后的匈牙利称做后极 权社会。如果那样,那么在苏共二十大批判斯大林,给被处死的捷共原总书记斯兰斯基平反以后的捷克就也可以算作后极权主义社会了。但是捷克情况的复杂之处在 于它在一九六八年曾有一个被称为“布拉格之春”的杜布切克执政时期,后者很快又因为苏军的镇压与占领而归于消失,哈维尔的论文绝大部分都是在那以后写的。 在哈维尔的心目中,是不是一九六八年以后的捷克才算进入了后极权主义的时代呢?     除了在用辞上我不能不提出异议和在时代划分的界限上有一点不明白而外,我完全同意哈维尔对后极权主义社会所作的描述与分析。     什么是后极权主义?后极权主义就是极权主义的原始动力已经衰竭的时期。用二十多年前因车祸去世的苏联作家阿尔马里克的话来说,就是革命的“总发条已经松 了”的时期。权力者已经失去了他们的前辈所拥有的原创力与严酷性。但是制度还是大体上照原样运转,靠惯性或曰惰性运转。权力者不能不比过去多讲一点法制 (注意:绝不是法治),消费主义日趋盛行,腐败也愈益严重。不过社会仍然是同过去一样的冷漠,一样的非人性,“权力中心仍然是真理的中心”。这个社会的最 高原则是“稳定”。而为了维持稳定,它赖以运转的基本条件仍然是:恐惧和慌言。弥漫的,无所不在的恐惧造成了弥漫的,无所不在的谎言。     哈维尔屡次以下面的一个案例来开始他的分析:     某一个蔬菜店的经理在他的橱窗里贴了一个标语:“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他这样做的目的何在,他究竟要向人们传达什么信息?他是否对全世界无产者的大 联合真的十分热衷?他当真觉得他的热情强烈到非得让公众都了解他的理想不可?他是否真的想过,这个大联合该怎么实现,实现了又怎么样?     哈维尔断言:大多数商店经理对于橱窗上的标语的意义是从来不会过问的。     标语是上面批发葱头和胡萝卜时一起发下来的,经理只有照贴不误,否则便会有麻烦。他这样做不过是表示“我,某某经理,懂得自己该作什么,是个安分守己的良 民,所以应该过上平安日子。”如果这个经理奉命贴上另外一条标语:“我胆小怕事,最守本分。”虽然意思是真的,但是经理倒不会无动于衷,因为这样做就表示 了他是一个怯懦的人,而这有辱他做人的尊严。因此这个经理贴“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的标语,可以掩盖他唯命是从的可鄙的心态,同样也掩盖了权力的 可鄙的基础。“它用某种高等的东西掩盖基本的现实。这个高等的东西就是意识形态”。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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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文化著作选读系列(一)——民主的后援力量

    我们高中的语文课是按照不同年级不同专题编排的。高一的主题是文言,高二是文学,高三的时候是“文化著作”专题。我们这套教材前两年的内容都非常好,可惜 高三的课本里充斥着《论学习》《改造我们的学习》这样的文章,让人提不起一点兴趣。所幸的是我们的老夫子一贯不会让人失望,他再把课本里这样的文章作为规 范的议论文侧重进行文体指导讲解之后,自己又印发了一系列讲义让我们阅读、讲解。于是我们有幸开始接触真正的“文化著作”。时隔多年,对于当年的好几篇文 章依旧印象深刻——我对于能有这样的老师、能让我们看到这样的文章而始终心怀感激——于是从网上搜来电子版,与诸君共享。  本系列第一篇是《民主的后援力量——纪念德雷福斯事件100周年》,作者肖雪慧。它让我第一次认识到一个成熟的健全的公民社会的伟大作用。并以此作为自己的目标——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左拉,但每个人都有能力成为左拉的后援力量。 民主的后援力量——纪念德雷福斯事件100周年 肖雪慧   德雷福斯事件100周年之际,正值我国面临建立民主与法治的迫切任务。回顾这一在民主政治发展历程中意义重大的事件,从中可以得到深刻而丰富的启示。      事件发生在法兰西第三共和时期,起于1894年一桩挟裹着军国主义情感和种族偏见的冤案。陆军上尉德雷福斯受诬向德国人出卖军事机密,被军事法庭以叛国罪 判处终身监禁。良知被民族主义情绪和排犹情绪遮蔽的公众支持定罪,排犹集团更借机宣称:德雷福斯象征着法籍犹太人对国家的不忠。随着真正的罪犯暴露出来, 本来就疑点重重的德雷福斯案件的冤案性质已确凿无疑,但军方无意纠错。著名作家左拉挺身而出,连续发表《告青年书》、《告法国书》,无情揭露出事实真相。 陆军当局却伪造证据,以犯罪行径来掩盖冤狱,军事法庭不仅坚持原判,还于1898年1月宣布真正的罪犯无罪。愤怒的左拉随即发表著名的《我控诉》,激烈抨 击军方乃至整个司法制度的不公正。这封公开信是个转折,德雷福斯案件由此成为使法国人分成两个对立营垒、使所有报刊介入进来的全国性事件。左拉置身于旋涡 中心,受到陆军当局和民族主义分子、排犹分子的迫害。谩骂、攻击铺天盖地而来,甚至有人以暗杀相威胁。进步作家和艺术家站出来声援左拉,同他一起为反对国 家犯罪、为恢复法国的良知而斗争。7月,军方以“诬陷罪”起诉左拉,左拉在战友们陪同下出庭受审。他义正辞严地宣告:“上下两院、文武两制、大报和这些报 纸制造的恶毒舆论都可能反对我;帮助我的,只有思想,只有真实和正义的理想……然而将来,法国将因为我拯救了她的名誉而感谢我。”左拉被判有罪而 流亡英国。但他勇敢的声音已响彻法兰西,震醒了许多人酣睡的良知,要求平反冤狱的声浪席卷法国。左拉一年后就胜利回国,继续与顽固的军方斗争。当他在 1902年死于煤气中毒后,斗争仍在进行。1906年,蒙冤12年的德雷福斯终得以昭雪,一场正义对强权的韧性战斗也终于获胜,法兰西第三共和下的民主与 法治则因经受了这场危机的考验而得到巩固。     这里叙述的故事,中国当代知识界也许早已耳熟能详。其实,何止耳熟能详,其中一部分内 容一直就是其生存环境的构成要素。例如事件的起因——冤狱,这里既古老又现实,相似的悲惨故事一再重复着;法国军事当局的愚行——为保全面子不惜以一连串 犯罪来掩盖错误,我们也屡见不鲜;至于仗义执言揭露罪恶者被犯罪一方当罪犯惩处的荒诞剧,更是见多历广。然而事件的另一半:由冤狱和国家犯罪引起的反应却 于我们的环境极为陌生。这些反应是;左拉作为社会良知的坚决承当,在他身后一大批独立知识分子组成的强大声援力量,借助自由的新闻界而展开的持续辩论,公 众基于公民精神对事实真相的关心和广泛参与。事件的特殊价值正蕴涵于这一面。对于民主的持续、巩固或法治的健康运行,它们代表了比制度安排更为重要的东 西。     法国早在1875年就通过了第三共和国宪法,它体现着由启蒙运动和《人权与公民宣言》来伸张的建构现代民主国家的基本原则, 如主权在民原则,个人自由必须受到保护的原则,还有与这些原则相应的立法、司法、行政之间的分权制衡。但德雷福斯冤案的发生和军事当局的表演证明,单靠制 度安排不足以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当然也不足以防止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和对民主制度的威胁。事实上,军方在这一事件上的所作所为已经使法国陷入立国 原则遭到动摇的严重政治危机。是左拉掀起的战斗阻止了权力的滥用和蜕变,保卫了共和民主,拯救了法兰西的荣誉。在这场战斗中,左拉不惜以自己的巨大声望和 晚年的安宁作代价,为一个素昧平生的小人物伸张正义,显示了无与伦比的勇气。然而,当他只身挑战国家权力并引起如潮的谩骂和司法迫害时,如果知识界明哲保 身、隔岸观火,民众公民意识瞌睡沉沉、不关心事实真相和事态发展,左拉再勇敢再有声望,也难以阻遏正在发生着的国家犯罪,却只能给权力祭坛增添一个著名的 牺牲,他的悲壮斗争充其量使黑暗中闪现一抹正义之光,却难以促成正义的胜利。这个“如果”于德雷福斯事件当然只是假设,因为事件并没有按“如果”的方向展 开;但于我们的环境并非假设而是通例。构成我们生存环境的那些要素影响知识界之深,以至于普遍有一种在“路见不平”时严格管束住自己的嘴和笔的“自律精 神”,以退避反应来面对国家制造的不公。拍案而起的勇者要承受的不单是来自权势的迫害,还有那些惟恐与之划不清界限者的孤立,与权力调情者的落井下石,以 及民众的冷漠。彻底的孤立无援使得勇者不得不背负孤独沉重的命运,甚至不得不成为烈士,绝难有左拉在德雷福斯事件的胜利结局。      然而,造成如此巨大差异的,不光是民众中公民精神的匮缺和知识分子长期退避反应的结果——人格侏儒化,还有价值观上更深刻的原因。左拉和支持者在德雷福斯 案件上的胜利,实际上也是民主和法治所依托的尊重个人的价值观的胜利。西方社会走出中古时期而步入近现代,经历了经济、政治、文化多方面的变革,而种种变 革均是由一个关键性事实带动的,这就是个人价值主体地位的发现和确立。基于这个事实而形成的尊重个人的价值观确信:人,活生生的、有各种欲望、需要和潜能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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