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欧化的和没文化的中文

本文没什么直接的由头,只是我忽然觉得我对现在广为流传的某些欧化中文的承受力到了极限,想对我所见过的几个典型例子集中开一下火。其实我对很多所谓的国粹一向嗤之以鼻,什么中医气功儒教之流,在我看来故弄玄虚的成分居多。但中国的传统文学一直是中华文化传统中我最珍视的部分,我觉得一个诞生过屈原李白杜甫苏轼欧阳修的国度是绝不应该成为语言的荒原的。所以我完全不能接受那些生硬的欧化中文——我觉得与其这么不伦不类地使用中文,还不如直接用英文好了。当然我估计把中文用成那样的人英文修养也好不到哪儿去。语言的交流融合当然是好的,但欧化中文给人的感觉,根本不是基于文化交流基础上的语言的交流,倒更像是一种语言跟另一种语言的强行交配。好了,闲话不多说,举几个例子吧。这些例子我今天刚在饭否和twitter上骂过了,整理在下面(扩充了内容,不是原文的粘贴)。

第一个说法是“双刃剑”。我不太清楚第一个把”double-edged sword”翻译成“双刃剑”的人是怎么想的。不知道他考虑过这样一个问题没有——在英语里sword这玩意儿可以是双刃的也可以是单刃的,所以前头加个形容词限定一下单刃或者双刃是完全符合语言逻辑的;但在汉语里,“剑”从来都是双刃的,单刃的那玩意儿,我们他妈的管它叫“刀”啊!你听说过武松提了两把“单刃戒刀”,来战手提“双股双刃剑”的刘备么?换个角度说,英语语境里,区分的是大小或用途,打仗杀人的大型刀剑都叫做sword,切菜削水果的小型刀叫knife,至于这sword是双刃还是单刃,是直的还是弯的,他们自有在sword这个范畴下的名词来区分;而在汉语中,“刀”与“剑”这两种名字本身就包含了对刃的单双的区分,再加修饰,即是重复。所以生搬硬套翻译过来,必然不伦不类。现在那些用到“双刃剑”的地方,我上网搜了一下,绝大部分都可以直接说成“剑”。如果你实在是觉得不强调“双刃”就会造成误解(我认为这也是先入为主的成分居多),哪怕翻译成“剑的双刃”“剑的两刃”,也比现在要好,这样虽然跟原英文单词有出入,但很切合汉语本身的逻辑,而这出入本身也不是什么问题,因为这不是一种特定术语的翻译,而是一种含义的引用,我们用的是“双刃”所引申的“两面性”这个含义,而不是像“基因”“乌托邦”这样引入一个术语。

第二个说法,“是时候做某事了”。我不知道多少人觉得这个说法听起来很顺畅,反正我第一次听到就觉得堵得慌,立刻就想到了初中学英语的时候背过的句型”It’s time to do sth”。我很纳闷儿,难道这么说话的人就从来没想过汉语里天生就有这样的说法:“是做某事的时候了”“该做某事了”或者“做某事的时候到了”?他妈的这么多说法可供选择你偏不用,非得把一个英语句型从前到后一个词序都不带调整地搬过来说?

接下来这个,跟啃得老卖当鸡有关。我想大家一定不止一次地听说过“芝士”“起士”“培根”这些说法吧?可是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奶酪”和“熏肉”或“咸肉”这些说法呢?明明有现成的词为什么不用呢?非得音译一下显得很时尚么?可我却觉得这样显得很土鳖。好的译名,比如我前面说到的“基因”“乌托邦”,说是智慧的结晶,真不算过誉;差的译名,尤其是汉语里已经有了相当对应的词汇,还非得生搬硬音译的译名,说是智障的结晶,也真不算过毁。

最后这个,跟欧化中文没什么关系,纯粹是缺文化缺到成奇葩的程度。不知道大家听过这个说法没有——“这个笑话包含了某某类型的梗”?你知道“梗”这个词在这儿什么意思么?是“哏”,来自相声里的“逗哏”“捧哏”。然后呢,一个或者一帮傻伯夷(我觉得老艾发明的这个名词真不错,够含蓄),不小心听说了“哏”的说法,然后又模模糊糊地知道了这大概什么意思,可惜既不会读又不会写,还不肯查字典,于是愣是把阳平、前鼻音的gén变成了上声、后鼻音的gěng,就这样,两个长相完全不一样,意思风马牛不相及的字,就成了当代通假字的经典例子。鲁迅先生写的“记念”啥的,在它们面前真是一文不值。

好了,暂时就想到这些。以后如果再想到了就继续补充。我没资格要求别人都如何使用中文,而且日常语言中不合语法规范的用法也时常会遇到,谁也避免不了。但我希望能有更多人意识到,某些好像很通用的用法实际上是对母语的糟蹋(像“空穴来风”这种经典例子我估计正确使用的人反而会被人当做怪胎)。我反对“维护汉语的纯洁性”,事实上所谓的“纯洁”是会使任何语言僵化乃至死亡的,因为语言跟生物一样,遗传背景越复杂多样,生命力越顽强。需要我们严肃思考的问题是,我们该如何让外源的语言基因成为我们母语基因组整体的一部分,发挥良性的作用,而不是成为我们母语基因组癌变的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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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牧歌

这是一个深秋的早晨
深秋的早晨没有尾气只有煤烟
深秋的早晨
秃鹫在城市上空盘旋

白胡子阿廖沙在街道上慢慢地走
拐杖敲击石板,嗒嗒作响
如同雨水敲击心脏
红胡子彼得罗什卡在磨坊前踌躇
不知该不该把手上可怜的小家伙
送进石磨
那可是上好的燕麦

娜塔莎你慢些走
今天你怎么没有扎起你栗色的长发?
听说他会在傍晚路过这里
手提镰刀,肩背麻袋
收割每一个独自行走的灵魂

小铁匠还在辛勤工作
锻打每一个句子
那些句子坚硬、粗糙,闪着红光,
满不在乎,嘴角上扬
嘲笑每一个热爱这季节的德语诗人
和嚼着汉语的流浪汉

我想剪去你的头发美丽的娜塔莎
你栗色的长发让我慌乱
你可见过三十里外石砌的高塔?
他在此歇脚,镰刀斜靠石墙
傍晚的牧歌响彻原野
北风吹起他的长袍猎猎作响

你不会看见我的,美丽的娜塔莎
你总出现在我梦里
我的灵魂弯曲如时空
找不到石砌的诗歌之塔
看不到塔里锁着浪荡半生的加拿大老歌手
和死在河里的犹太诗人

秋天在南方是一首诗
要有稻田和水牛
以及果实,还有阳光
但在北方
在这荒凉的没有雨水的城市
在这死神歇脚之处
只有他破旧的长袍和披风
你美丽的娜塔莎
囚禁栗色长发和孤寂灵魂的
诗歌之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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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动车和高铁

以前来往帝都跟故都基本只坐T65/66,后来坐过一次动车,这次来回分别是D216和G147。下面是我以这三次车为代表(简称代三个表),对于 特快,动车组和高铁的几个感受(但要声明的是,虽然我在下面笼统的使用了高铁、动车和特快这样的称呼,并且也确实有将这三种车做比较的主观愿望,但毕竟我 考察的车次非常有限,不适宜作为普遍的代表,所以作为具体的车次比较可能更好些):

  1. 追求速度果然是人类的天性。坐完250km/h和300km/h的车,再也不想坐100km/h的车(好像运行时可以达到150km/h的,只是平均下来确实只有这么多)了。
  2. 从 耗时跟票价上来看,高铁性价比比普通动车高。南京到北京约1100km (似乎高铁的路程还长些),耗时分别是特快11h (虽然额定是10h38min或10h55min,但现在很少正点,按11h算不算冤枉),动车7h,高铁4h。二等/硬座票价分别是特快¥150,动车 ¥315,高铁¥445。假如我们认可耗时与票价成反比这个前提,那么以特快为基准,动车耗时是特快的7/11,则理想票价(可作为性能指标)是~¥236,性价比(我将之定义为性能指标与实际票价之比)为236/315≈0.75;高铁耗时是特快的4/11,则理想票价是¥412.5,性价比为412.5/445≈0.93。从这个角度来说,高铁的性价比明显高于普通动车。
  3. 从二等/硬座的舒适度来看,普通动车更胜一筹。特快不谈了,舒适度最差;高铁的二等座理论上跟普通动车应该一样,但实际上,高铁只有靠背可以后仰,坐垫不能前移,躺下时的舒适度远远低于动车。另外,动车运行非常平稳,高铁的晃动非常厉害,不如动车和特快,我不知道这是高速的必然还是技术设计的缺陷,总之水杯里的水面扰动非常明显,我打DotA时鼠标很难准确点选。所以我不清楚是哪个傻逼记者说高铁运行非常平稳的。
  4. 我总怀疑普通动车被人为削弱,以凸显高铁的作用。比如说,动车组跟高铁运行时速分别是250km/h和300km/h,按照这个速度来算,动车比高铁只应该多耗时约1h,那 么如何才能凸显高铁比动车牛逼呢,那就是动车发了疯似的停靠各种连特快都不停的站点,而且某些站点一停就是十几分钟。假如真的是这个目的,我认为这是非常 卑劣无耻的(当然有关部门一定不会承认这一点,正如他们不会承认取消、晚点了很多普通车的目的也是一样的)。所以动车的性价比低,我认为极有可能是人为干 预造成的。
  5. 我以前对高铁持观望态度,实际乘坐一次之后,我支持发展高铁,尤其是性价比比较高的长途高铁,我不从什么国民经济这些大论题来谈,就谈出远门的方 便程度,确实是大大提高了。而且我在开头就说,追求速度是人类的天性,坐在300km/h的交通工具上,尤其还是在白天能看到窗外的景色的时候,我会有抑 制不住的对人类的技术自豪感。所以可以想象如果我们的后代能坐上曲率驱动飞船的时候(当然最好不是为了逃命)会是怎样的一种快乐。
  6. 虽然我支持发展高铁,但我强烈反对用压制低价车,甚至包括普通动车的方式(取消车次,取消卧铺,经常晚点,不一而足)来强制公众选择高铁,这种行 为可以说是卑劣之极。尤其在京沪这样的短途上,高铁的性价比远远不及普通车次,在这种情况下强制人们选择高铁,只能说明我朝一贯的哲学贯彻得很好——“历 史的车轮绝不为屁民的意志转向”。我不懂铁路发展规划,但我非常不明白,既然有了普通动车组,为什么又要大量取消为高铁让路,或者既然要发展高铁,要普通 动车组又做什么用?明明速度只差50km/h,为什么最终耗时要人为地拉大这么多?

总之我非常喜欢高速交通工具,并且赞成发展高速铁路,但我不赞成用一些很拿不上台面的手段来强制人们选择高铁。我们已经没有自由选择仆人的权利了,拜托不要再剥夺我们自由选择出行工具的权利。以上就是我的旅行体验和由此引发的一些感想。欢迎囗观和探讨,谢绝骂街和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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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学过高中物理运动学的同学跟我做一道物理题

【背景资料】

我们假设有一台一汽解放J5P自卸货车,货车信息见此:http://is.gd/jzNLF。之所以要假定有这样一台车,是因为根据这里(http://is.gd/jzOaA)以及这里(http://is.gd/jzOnb) 提供的车头照片,我需要找一台与之一模一样的工程货车,很遗憾,我在一汽官网没有找到完全一样的,但找到一个相似度很高的就是J5P,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必须是工程货车,所以我不能在一汽官网后面的小型货车里找相似车。另外如果我这个车型有出入的话估计问题不大,因为与之相似的好几款车有一个关键数据都是一样的,我在后面会说。这是必要说明。

现在请大家找到一起官网我说的那台货车,找到表格里“性能参数”一项,里面有一项是制动距离(满 载、车速60km/h),这个数据是≤36.7(m)。需要说明的是,这些货车的制动距离都是这个数据,所以我上面说型号问题应该不大。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下面将取用36m(满载,60km/h)这个数据。

根据某事件新闻发布会的说法(http://is.gd/jzQhF),上面某辆运送石料的工程车刹车距离是5.4m。

以上三段提供一些背景数据,现在我们再提供计算公式。我们知道,紧急刹车过程我们可以近似的看做一个加速度为负值的匀加速直线运动。适用公式[*](忽略正负号):

v^2=2as    [*]

这里,v^2是速度(即刹车前一刹那的车速)的平方,a是刹车制动加速度,s是制动距离。下面我们进行一些计算。

【问题一】一辆满载的J5P货车,在车速60km/h时制动距离36m,那么在制动距离5.4m的时候,其刹车前车速是多少?

【解答】根据公式[*],在此情况下因为刹车动力系统不变,车辆本身质量不变,故认为制动加速度a不变,我们根据速度平方与制动距离成正比,可以计算得知

v(min)=sqrt[(60^2)*5.4/36]≈23.2(km/h)

【问题二】现在假设这辆车制动距离5.4m的时候是空载,那么其刹车前车速是多少?

【解答】这个问题稍微复杂一些,我们要分步来算。首先,我们需要查找上述汽车资料,得知该车空载时质量约为15.5t,满载时质量约为31t。由公式[*]以及公式F=ma,我们知道,在刹车系统以及轮胎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可认为刹车时提供的阻力不变,再加上刹车前车速60km/h不变,可以得知,在空载情况 下,刹车的制动距离正比于车辆质量,即,空载时,一辆60km/h的J5P货车制动距离大约是18m,即满载时的一半。

接下来我们知道,这辆空载的卡车的制动距离是5.4m,那么在此情形下,因为同一辆车同样空载情形下制动加速度可认为恒定,由公式[*],可知这辆车刹车前的速度平方仍然正比于制动距离,那么计算得知

v(max)=sqrt[(60^2)*5.4/18]≈32.9(km/h)

【结论】

由以上计算得知,这辆刹车距离5.4m的卡车,根据其装载量的不同,刹车前车速大约处于23.2km/h到32.9km/h这个范围,因为无从得知当时车辆装载状况,只知道这是一辆装载石料的工程货车,所以如果已经运上了货物,肯定不可能是只装一点那么不经济的做法,则车速应该 是接近最小值的,至少应该是小于30km/h。这辆拥有庞大体积的货车,可以在如此低的车速之下,把一个耳不聋眼不花的横穿马路的成年人撞倒,而且是以该成年人行走方向倒下而不是车的行进方向倒下。且不说撞倒之后可以碰巧让其躯体处于车底盘空隙处向上方弓起呈往后退缩状,而脖子正好处于车轮处,且不说身上只看到碾压看不到撞擦痕迹。我就给你们两个提示:

(1) F永远和a是一个方向你们总是知道的吧?哪个星球上会出现速度的改变与受力不在一个方向上的?是牛逼顿教你的还是马逼顿教你的?

(2) 这么低的车速这么大的车,这得多么风雨交加暗无天日的地方才能让一个感觉和运动器官正常(至少没有报道该死者是盲人或者聋哑人或者行动不便者)的成年人发现不了这么一个低速移动的庞然大物而无法躲避?

【补充说明】

1. 该物理题并不复杂,它的出现既不是因为蛋疼也不是因为娱乐,当然它也没法提供真相这种在贵国相当奢侈的东西。它只能提供一个很粗浅的看问题的视角。

2. 出题人,也就是我,只具备基本的物理知识,不具备汽车专业相关的知识,所以如果我在上文中有任何原理性的或者计算细节方面的错误,欢迎专业人士指出。

3. 您可以自由复制、传播、使用本文,甚至可以不用署我的名字和给出我的链接地址,只要您不是出于商业目的或者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本文只负责计算,不负责煽动、灭口、提供证据等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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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路啊路,飘满红罂粟

  借用北岛的一句诗,作为这个部落格最后一篇日志的标题。
  实际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也只是偶尔更新一下写点东西。只是在长久的荒废和犹豫之后,终于下定决心正式离开这里而已。离开的念头很久前就有了,至于为什么,我不想说也说不清楚,只是由于性格中间优柔寡断的那一面一直让我狠不下心来离开这儿。因为这里毕竟是我第一个部落格,也是我精心打理的唯一个——网易那个只是作为这里的备份镜像搞过一小段时间,Blogger上那个也没有怎么弄过——男人也是很在乎自己的第一次的。直到这个空间最近一次改版之后,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直接的理由——这玩意儿越改越傻逼,一些常用的链接不见了,一些本应该一次到达的链接现在要点击好几次鼠标,实在是没法再忍了;而且这里越发的像一个SNS,而我更喜欢单纯的blog,不然我还不如直接在入人网上写日志呢。
  当然装逼一点的说法是,一切能想到的理由可能都不是最关键的理由,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深挖自己的思想了,就归结为两个字吧——厌倦了。哦不对,好像是四个字哎。
  最初决定在这里开一个胡言乱语的空间也是因为一些偶然的因素。从2006年4月的第一篇日志到现在,虽然很少有连续的勤勉更新,但也在这里记录了很多东西。在这里我有时候像一个文艺青年装逼犯谈论诗歌摇滚乐,有时候看似义愤填膺的谈论一些公共事务让人以为我是个粪青,偶尔务务正业谈个把科学话题。但更多时候是在自以为是的犯傻逼。虽然里面也有些较为私人化的话题,但我最终没有在这儿删除过一篇发表过的日志,因为最开始我设定的这个空间的权限就是公开的,在这个有着良莠不齐的各种搜索引擎的时代,你只要公开过一分钟,再删除就已经是猫儿盖屎了,所以删也是白删;再说反正也没有什么特别隐私的东西。其实这儿的一切都不重要。
  昨晚上躺在床上看《独唱团》,里面有几篇写的是关于摩托车、残酷青春、成长等等东西。忽然感到一点疼。虽然旋即被一堆“装逼”“摆思想姿势”等想法淹没了,但还是有点疼。我的傻逼样青春里没有速度,没有暴力,也没什么特别美好的值得回味的东西。有些东西不去抓就迅速溜走了,有些东西抓也抓不住。从小只打过三场架,第一场是幼儿园,另外两场是在小学;第一场是被那个小朋友的外婆给训哭了,第二场是被打,第三场倒是互打,可惜也没打赢。下课时候跟同学打着玩,有同学被抓了之后把我供出去了,班主任语重心长的说“你是班长要以身作则”,从此连打闹着玩的打架也不敢了。当然作为一个善良的同学我也曾经充满正义感的当面举报过同桌上课看漫画,导致他的漫画书被撕得粉碎,现在只能遥远的请他原谅我的小人行径——虽然我不是出于小人心态。
  一路小心翼翼,高分低能的进了县里最好的小学和初中,市里最好的高中,兲朝最好的大学。最后学会的最大本领就是谨小慎微,小心翼翼,却还极度缺心眼。自从在青春期开始懂得喜欢姑娘之后,就是眼睁睁的看着暗恋了两年的姑娘成了别人的女朋友却连屁都不敢放一个。这似乎注定了傻逼都得和爱情绝缘。李逼说“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可我他妈的连点儿臭味都没闻过。这怪谁呢?不还得怪自己。酣畅淋漓的时候屈指可数,大概也就是在星光看李逼苏阳周云蓬,一边流泪一边放声大肆歌唱的时候;在13club被重金属的鼓声猛震心脏,被电吉他的啸叫弄得耳鸣好几天,甩头甩得脖子僵硬成机器人状的时候;在草莓跟着左小祖咒一边扭动身躯矫揉造作一边怪腔怪调吟唱的时候;迎来远方的哥们儿一起喝酒吃红烧肉同床异梦抵足而眠的时候。以及,在这里乱喷的时候。
  作为一个坑,这里快要填满了,那好吧,是该到换个坑的时候了。本来还准备最后这一坨弄得大一点惊心动魄一点,怎奈现在堆砌文字的水平越来越差,只能这样了。以后这里就保持这个样子了,我不会关掉它也不会删掉什么东西。它会一直在这儿,直到微软的Live服务关掉为止。只是这里不会再有新的生命迹象,就让它逐渐变成化石好了。新的部落格就放在那个Blogger上吧。那里最初是我一时好奇弄起来的,后来有段时间心血来潮背了几篇英文散文,想拿那里作为练习背诵默写的地方,可惜毅力不够没坚持下来,再加上那段时间blogspot.com被域名劫持,再后来连blogger.com也上不去了,于是就一直荒废着。最近由于立轴同学送了我一份极其特别的礼物,我终于可以不戴tor上那儿了,访问速度迅速提高。于是也就动起了挪窝的念头。至于不能直接访问的读者——如果我这儿还有读者的话——就请自学翻墙或者使用阅读器比如Google Reader订阅吧。虽然我不敢保证会勤勉地更新那里。
  我的新茅坑地址是 http://guchun.blogspot.com/
  RSS订阅的地址是 http://guchun.blogspot.com/feeds/posts/def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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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卵痛地坐在你身旁

/*标题灵感来自于左小老师的歌名儿,其中卵痛的说法是我抄袭自豆瓣左组的哈哥。*/

一.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却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却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
  唔……你还给傻逼织毛衣。唔……你还给傻逼织毛衣。

  以上就是《织毛衣》歌词。最近在网上很火。最初是民谣歌手张玮玮巡演时某场最后唱的一首歌,后来被推特众广泛翻唱、传播。再后来传到了豆瓣上。然后李逼放了三个版本的织毛衣在豆瓣音乐人上。据说快男选手也有翻唱的。以上这些就不附链接了。看官们自行股沟“织毛衣”“毛衣党”“毛衣歌”等关键词即可。至于李逼版的三首就不用指望原链接了。因为李逼自己或者豆瓣把链接和日记都河蟹掉了。我不知为何很有先见之明地下载了,地址在这里:http://is.gd/cB8bF
  其实以上这段都不是我重点想说的,我重点想说的是,这首歌,除了显而易见的无厘头和蛋疼感以外,我还感到一种伤心绝望之后的妈逼感于心中蒸腾。
  “爱情法克鱿,祖国草泥马。”在草莓搭讪墙,我没去搭讪,只留下了这句话。

二.
  一串数字: 0100 0000, 0100, 0×40

  一段Morse码: -…. ….- 答案所在: http://is.gd/cBbJl

  一段C代码(请原谅不学无术的我只能写出这么初级的东西来):

//This is an "egg-pain" riddle.
#include<stdio.h>
int main(void)
{
    char turf=’@';
    printf("%#o %#xn",turf,turf);
    printf("%dn",turf);    //It’s the answer.
    getchar();
    return 0;
}

  搞出这么一堆卵痛的玩意儿,无非是想说,只要你想折腾,没有什么玩意儿可以禁止你的思维。语言是伟大的,无论何种。还有,有人可能会说,你折腾这些有什么用?我得承认,没什么用。可是,我偏偏要记住那些有人不希望我记住的事情,这就够了;只要这玩意儿始终有人记住这种情况多持续一天,就会让我憎恶的人多坐卧不安一天,这更让人倍感愉快。

  点点点点点 i

  我会记住你,无名英雄。

三.
  左小老师说:“人生它应该有一种业余的状态和专业的精神。”光这一句话,足以横扫一切狗屁人生导师和成功偶像。左小老师你说吧,对于这个世界,你丫究竟是不是一个麻烦?
  老罗的《我的奋斗》,是我人生第一本励志畅销书。尽管我对“励志”这样的名词倍感恶心。但好在是印在封底条形码上的。我可以安心看内容。这个死胖子,“择善固执”,真诚得可爱。他不牛逼,没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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